项目概况 南宁市羁押中心驻监法庭信息化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nggzy.org.cn/gxnnzbw)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按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GS2020-Z1-G090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0]NCCXF037001/1529
项目名称:南宁市羁押中心驻监法庭信息化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零肆万壹仟壹佰零贰元整(¥4,041,102.00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基本概况 | 拟选定中标单位数量 | 实施地点 |
数字庭审主机 | 4套 | 1、支持接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建科技法庭系统平台,采用一体化嵌入式架构,内含音频矩阵、视频矩阵模块、编码模块、解码模块; 2、采用嵌入式架构,Linux操作系统,安全可靠,稳定性高; 3、网口不少于2路100M/1000M自适应网口,支持双网隔离,网络容错,负载均衡; ······ | 1家 | 广西南宁市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科技法庭专用球型摄像机 | 4台 | 1、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片系统,嵌入式架构,性能稳定,采用1/2.8英寸高性能传感器,总像素200万像素。支持IP网络及SDI同时输出; 2、设备的最低照度至少为0.001Lux(彩色), 0.0001Lux(黑白)。 ······ | ||
科技法庭专用一体式摄像机 | 16台 | 1、设备为高清一体化网络摄像机,应采用专用芯片系统,嵌入式架构,性能稳定; 2、设备应采用1/2.8英寸高性能传感器,总像素200万像素; 3、设备的最低照度至少为0.001Lux(彩色),0.0001Lux(黑白); ······ |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投标人可以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1)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17日09时30分。
(2)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且必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逾期送达的竞标或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邮箱、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4)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竞标或投标文件。
(5)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朱瑾路10号星岛国际303号
收件人:杨工
联系电话:0771-5828133
2、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关于开标会的有关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采购人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完成开标会工作。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88号
联系人:谭文瑶
电话:0771-567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联系方式:0771-5828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771-5828133
邮箱地址:gxgszb@qq.com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29号
联系方式:0771-2189091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www.gxgszb.com)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