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融安县第二批家具用具类供应商入驻“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项目编号:RAGZ20-002)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8-17 09:43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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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0〕1号)规定,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融安县财政局委托,公开征集融安县第二批家具用具类供应商入驻“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供应商为“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家具用具类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在“政采云”平台自主注册相关信息并承诺遵守本通知的相关规定,按期提交承诺响应文件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成融安县财政局“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家具用具类供应商,承诺入围供应商基本条件和入围原则详见本通知。

二、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名称:公开征集融安县第二批家具用具类供应商入驻“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

(二)项目编号:RAGZ20-002

)商品品目 

家具用具(包括桌椅类、保险箱/柜类、屏风隔断、沙发、校园家具、床类及配件、户外/庭院家具、几类家具、架类家具、椅/凳/塌、其他办公家具等)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每家供应商(自然人)承诺入围商品品目,所申请入围的商品品目必须在申请人经营范围内,否则申请无效。详细采购目录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查看“网上超市”商品分类。

网上超市采购范围及数额标准:集采目录以内项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含限额本数),应向财政部门进行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政府集采目录以外且采购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的,采购人也可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并依照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不需向财政部门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

)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的各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见《供应商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 信誉要求:须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格式见《供应商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承诺书”;

② 财务要求:提供供应商递交承诺文件截止时间前2年内任意一年的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截标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供应商,可按其成立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全部或部分本项目(或所投类别)商品品目或近似类别。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供应商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供应商递交承诺文件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

②提供供应商递交承诺文件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

a.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要求提供以企业名称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其法定代表人个人名字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b.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以个体工商户字号申请入驻的,要求提供以字号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其负责人、经营者个人名字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c.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要求提供以自然人个人名字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诚信要求:供应商递交承诺文件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0〕1号第十二条规定“网上超市供应商及商品入围,由各级财政部门委托同级集采机构(未设立集采机构的,由财政部门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公开征集承诺入围等方式产生,其入围协议在规定时间内生效,期满未续期的,相应协议自动失效……网上超市供应商实行一地入围,全区通用的入围制度……入围由其注册所在地(以核发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部门为认定依据)的集采机构进行审核(无集采机构的经财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审核)。广西区外注册的供应商申请入围的,由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审核。”,本次只审核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在融安县辖区内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未报名的供应商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4.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或承诺在入围公告后15天内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并完成商品上架。

承诺入围报价方式:

供应商以网上超市商品最低优惠率(%)进行报价,优惠率=(天猫、京东(自营)、苏宁(自营)、国美(自营)、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融安县“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价格(即拟入围本次网上超市商品价格))/天猫、京东(自营)、苏宁(自营)、国美(自营)、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100%。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

)征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 8 20  

报名地点:柳州市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二区69号

售价:征集文件工本费每本 200 元,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诺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 8 20日前任意正常工作时间内【每天9:00~12:00,15:00~18:00(节假日及双休日不上班)】将承诺文件提交到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市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二区69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提交承诺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即取得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如审核不通过的,审核机构会在规定审核期限内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供应商可补正后于2020年 820 日前可以再次申请

)联系事项

1.征集单位:融安县财政局

地址:广西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二区141号

联系电话:0772-8136255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二区69号

项目联系人:覃江

联系电话:0772-2509622  

3.“政采云”客服热线(“政采云”注册相关问题):400-881-7190;

4.监督部门:融安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电话:0772-8130499。

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政府采购网

三、入围原则:

1.供应商须符合本通知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条件;

2.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承诺文件进行审核;

3.本次征集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即可入围,并由代理机构发出入围通知书。

四、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一)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大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自营)、苏宁(自营)、国美(自营)等)及价格指数等进行调查核实,一经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情况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二)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大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等进行调查核实,网超供应商被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做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直至全网下架的处理,同时可将其行为列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可暂停直至取消其网超供应商资格。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人发起的网上超市采购订单、合同的;

2.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被查实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市场平均价是指主流电商能买到的同品牌、型号、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则由融安县财政局通过主流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价格进行测算调整之后,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对主流电商平台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融安县财政局市场调查按价格孰低原则确定市场平均价;

3.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4.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人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60%的;

5.入围期间被红色预警或被橙色预警3次或黄色预警5次,且1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

6.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在网上超市中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8.向运维公司、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公司、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10.其他违反征集文件或入围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11.利用网上超市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12.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统对接的;

13.拒不执行财政部门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14.各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5.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必须完全履行《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行为总则》、《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行为总则-供应商经营效果评分办法》

内容(详细见征集文件附件2、附件3)。

五、入围有效期两年:即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内,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入围协议在规定时间内生效,期满未续期的,相应协议自动失效。

六、解释权

凡涉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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