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2020年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桂平市蒙圩至大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6个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GZC2020-G2-50160-GXL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平市2020年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桂平市蒙圩至大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6个项目),项目业主为桂平市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为100%,招标人为桂平市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桂平市2020年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桂平市蒙圩至大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6个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74万元。
2.2 建设地点:广西桂平市各乡镇
2.3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 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范围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减速设施,挡土墙等(详见设计图)。
主要工程内容如下:桂平市2020年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桂平市蒙圩至大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桂平市石咀至岭尾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桂平市垌心乡督的坳至罗宜公路安防工程、桂平市紫荆至木山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桂平市庞村至新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桂平市狗儿坳至大坪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6个项目;项目分布在桂平市各乡镇,项目主要建设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减速设施,挡土墙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在最近三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之后)按一个合同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公路安防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为500万(或以上)的四级(含)(或以上)等级公路安防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并提供相应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页面截屏打印页(并加盖单位章))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或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C级【以贵港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首次进入贵港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按《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贵港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贵交规划〔2013〕4号)执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注:供应商如第一次报名,报名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供应商则无需注册,可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4.2.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起至2020年8月12日止(工作日)。
4.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gxzf.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ggjy.gxgg.gov.cn:9005/)和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并到达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在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帐户:
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账 号:9558832116000272860
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5900651
(注:1.投标供应商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2.退投标保证金方式:由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收取材料转交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gxzf.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ggjy.gxgg.gov.cn:9005/)和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在收到补遗书通知后将确认回执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补遗书。
9.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活动有质疑或投诉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
10.项目支付办法
项目支付按完成工程进度的80%支付,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并按规定预留合同价3%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过后付清。
1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平市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775-3395550
地 址:桂平市郁江东路84号
邮 编:53720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75-3399607
地 址:桂平市桂江西路(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面)
邮 编:537200
12.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邮编:537100
电话:0775-4552161
13.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75-3381892
招标人:桂平市公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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