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FCZC2020-G3-20023-GXZL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 | 1 | 2500000 | 项 | A分标:选择13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B分标:选择2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协助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竣工工程结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A分标:符合本次采购服务相关条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且上述投标人同时还须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师证书;(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分标:符合本次采购服务相关条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且上述投标人同时还须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师证书;(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发售)时间: 2020-03-31 至 2020-04-07 18:00:00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5:00-18:00
2.获取(发售)地址: /
3.标书售价(元): 25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获取时间:2020年 3月31日起至2020年4月7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采用电话申请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扫描资料到项目负责人邮箱的方式来购买:(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取得“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苏龙 联系电话:15577851181 电子邮箱:75402891@qq.com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采用电话申请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扫描资料到项目负责人邮箱的方式来购买:(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取得“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21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八、 开标时间: 2020-04-21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 | 1000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 945002010013388892 | 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同时在备注栏写明“项目编号”。采用电汇、转帐、汇票方式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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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龙
联系电话: 15577851181
传真: /
地址: 广西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B1地块河东公寓C8商铺
2、采购人名称: 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 林正丽
联系电话: 0770-2225137
传真: /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黄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 0770-2213601
传真: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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