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通网
gctong.com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开展第一批交通强区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钦州市、梧州市苍梧县、百色市田阳区、河池市宜州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批交通强区建设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力争用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打造一批全区领先的典型样板,在全区进行推广。
二、试点单位要认真制定交通强区建设试点方案,按照确定的任务和步骤,统筹资源,认真组织实施;要围绕重点领域、优势领域、急需领域或关键环节,解放思想、担当实干,探索试点经验,确保预期成果可量化、可考核,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要加强对交通强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有效推进试点工作开展。试点单位每年要总结和报告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等相关情况。
2021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