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指行业管理部门为本行业的某项技术活动所制定的执行标准,编写体例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编制要求。由于建设项目类型繁多、目标多元。本规程在编制过过程中,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合理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建设项目选址谁报告的分析内容、成果要求、编制程序等技术规定,并创新了传统技术例,技术思路和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也就是说建设项目属于《划拨用地目录》的,才需要先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之后办理《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后申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综上所述,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主要是针对项目在建筑前对地址的论证和决策,以确定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等多方因素达到项目建设基本要求最终确定项目具体设定地点方位。
哪些项目需要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根据规定因安全、环境保护、卫生、资源分布等原因需要独立选址的国家或者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未纳入依法批准的城镇体系规划或相关专业规划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那么,广西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费用是多少?
编制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名收费标准参照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的规划咨询类。
1、本计费指各类规划咨询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规划咨询收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规划计费的30%计取。
3、专家咨询费为: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高工4000元/工日,工程师3000元/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