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临时用地的批复

   2020-07-22 www.gctong.com 332
核心提示:2020年7月6日,中交三公局广西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项目取得临时用地的批复,其中广西自治区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由广西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编制
2020年7月6日,中交三公局广西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分部向桂平市自然资源局报送广西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二期临时用地《临时用地申请书》,取得批复,发文字号为桂政发﹝2018﹞27号,通知内容如下: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二期临时用地的批复
浔自然资函〔2020〕128号
中交三公局广西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项目土建№13分部:
贵公司报来广西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二期临时用地《临时用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公司广西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二期临时用地,用地位于桂平市社坡镇维新村、中沙镇六南村,总占地面积1.9053公顷(水田0.2204公顷、旱地0.1282公顷、有林地0.8879公顷、其他林地0.6688公顷)。广西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二期临时用地,主要用于临时水稳站、沥青站、取料场。
二、临时用地使用前应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贵公司在工程建设中,不得改变批准用途,不得出售、抵押或转让,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影响城市建设规划、市容卫生,不得妨碍道路交通,不得损坏通讯、水利、供电线路等公共实施,不得造成安全隐患。
三、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在使用期限期满前2个月内,持申请书等有关材料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四、贵公司应按规定在使用土地前,签订土地复垦监管协议并落实土地复垦资金,落实到位后方可使用土地。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你公司要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及时清理废弃物,并在规定期限内,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任务、复垦标准、技术路线实施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原貌。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6日
广西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据悉,在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建设的工程中,无可避免的会对周边土地造成破坏,根据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0号),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建设方需要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本建设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可以把被破坏的临时用地通过土地复垦整治措施恢复到可利用状态,改善建设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据悉,广西自治区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由广西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编制,编制时间为2019年1月份,公司以一流队伍,一流品质,一流服务为目标,高质量顺利完成广西自治区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方面,公司专业团队成员均具有多年编制经验,熟悉各部分的编撰要求和要点,熟悉审核要点,这些年高质量顺利完成了接手的土地复垦编制工作,近三年来主持或参与完成的成功案例包括:
广西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案例
有任何关于土地复垦的问题,或有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需求,欢迎联系我们土地复垦专家钟工:QQ:1582680976,联系电话:1807634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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