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服函[2007]5号
湖北省气象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防雷技术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的函》(鄂气函[2007]109号)收悉。随着气象科技的发展,有关防雷技术服务项目已出现了新要求和新变化,我省原收费项目和标准已不适应防雷技术服务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经研究,同意对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适当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湖北省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见付表。
二、防雷装置跟踪检测,经初检需整改后重新检测的、其检测费按初检费用的30﹪收取。
三、鄂价房服[2003]18号《关于正式核定湖北省气象科技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文件,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雷灾评估项目有所调整外,其他有关收费事项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四、调整后的防雷技术服务,自2007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重新核定。
附:湖北省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湖北省物价局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日
附表:湖北省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
新、扩、改建建(构)筑物 防雷装置设计审查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
一类:0.3 二类:0.25 三类:0.20 |
|
|
电子信息(通信)系统或机房防雷装置设计审查 |
套 |
A级:10000 B级:800 C级:500 D级:300 |
|
|
新、扩、改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
一类:1.4 二类:1.3 三类:1.2 |
特殊建筑物(加油站、烟窗)专项工程跟踪检测仍按鄂价防服函[2003]18号文件标准执行 |
|
电子信息(通信)系统、机房、室外专项防雷工程跟踪检测 |
项 |
防雷工程总造价3% |
|
|
浪涌保护器(SPD)检测 |
只 |
120 |
|
|
土壤电阻率检测 |
点 |
180 |
|
|
雷击风险评估 |
项 |
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5‰ |
|
|
雷击灾害调查坚定评估 |
次 |
协商收费 |
|
|
电子信息(通信)系统机房空间电磁环境测试 |
次 |
2000 |
|
注:建(构)筑物防雷分类以及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分类分别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