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报告书(模板)

   2022-04-14 689
核心提示: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68号令)、《自然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1号)的要求,现将申请办理**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报上,请予审查。
 关于申请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68号令)、《自然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1号)的要求,现将申请办理**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报上,请予审查。
 
一、项目建设背景
 
【项目建设目的】该项目建设是为了解决**问题/应对**需求等。【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巳列入**规划(文号)(如《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等)/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文号)/同意立项(文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文号)。【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对**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该项目由**部门审批/核准(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市**县(市、区)(如涉及跨省,增加表述为:和**省**市**县(市、区))。项目在选址过程中,依据《**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文号),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尽量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相衔接,通过多个方案的比选,最终确定选择本方案。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投资总额】该项目总投资约为**亿元。
 
三、项目申请用地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该项目用地总规模**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公顷<或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围填海**公顷(或项目不涉及围填海)。(涉及跨省项目,增加表述为:其中,**省境内总用地面积**公顷,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公顷<或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围填海**公顷/或项目不涉及围填海;**省境内总用地面积**公顷,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公顷<或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围填海**公顷/或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项目用地符合规划情形】该项目用地符合**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列入《……规划》/**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视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项目用地不符合规划情形】该项目用地不符合**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按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不符合**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涉及占用**市**县(市、区)境内永久基本农田**公顷,相关县(市、区)巳按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将在用地报批前完成规划修改听证、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专家论证等工作。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规划用途为**,且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用地管制分区情况】该项目用地不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涉及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表述为:申请用地涉及限制建设区**公顷,禁止建设区**公顷,符合《限制建设区用地项目目录》/《关于在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安排建设项目涉及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要求)。
 
【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情况】该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处,一是**(功能区)面积**公顷,二是**(功能区)面积**公顷,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为总用地面积的**%。项目符合中办、国办《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规定,属于允许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或属于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的建设项目范围),省政府于**年**月**日出具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意见。
 
【项目与自然保护地衔接情况】:该项目涉及占用**、**等自然保护地,已经**(有审批权的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批同意意见。
 
【项目与敏感性区域衔接情况】该项目不涉及/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蓄滞洪区、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区域,我单位/公司承诺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前取得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批复。
 
【项目需要踏勘论证情形】(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包括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该项目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该项目占用耕地**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公顷(或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按照有关要求,已报请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踏勘论证。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该项目总用地规模为**公顷,其中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各功能分区面积情况,以及与土地使用标准对比情况)。如该项目为工业项目,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要求,说明是否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筑系数、绿地率等五项控制指标情况。
 
【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或:该项目用地规模超过《**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或该类型项目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说明超标准及用地规模确定的依据。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信访情况】不涉及行政复议、诉讼的表述为:该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不存在正在审查的行政复议或者应诉案件。
 
涉及行政复议、诉讼的表述为:该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涉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简要说明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处理情况)。
 
不存在信访问题的表述为:该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不存在信访问题。
 
存在信访问题的需表述:**年**月,**县**镇**村村民来信(访)反映**信访问题(信访具体内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并依法予以答复(复查、复核)。
 
四、其他情况
 
我单位巳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
 
五、规划选址情况
 
该项目用地符合法定城乡规划/不突破法定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与城市电力规划、通信规划、交通规划、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防灾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城市风景名胜古迹规划等专项规划相协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六、小结
 
综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确保项目按期推进,特向贵厅申请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手续,请给予审查批复。
 
联系人及电话:(姓名) (电话)
 
                                   **公司(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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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项目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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