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17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
《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2014年3月4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废止<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的函》(水保监督函〔2014〕2号),废止了保监〔2005〕22号文。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相关费用由市场决定,如有需求,请自行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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