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测内容主要是对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的面积,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进行预测,以及生产运行期废土的堆渣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进行预测,并分析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等。
7.3.1 扰动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面积的预测
根据本项目有关设计资料,结合实地查勘,对项目建设期开挖扰动地表、占压土地的面积分别进行测算。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24hm2,本项目建设扰动地貌、损坏土地面积为6.24hm2,详见表7.3-1。
表7.3-1 工程扰动地貌、损坏土地面积 单位: hm2
序号 | 项 目 | 行政区划 | 裸 地 | 合 计 |
1 | 主体建筑区 | 县 | 2.49 | 2.49 |
2 | 道路及配套设施区 | 县 | 3.65 | 3.65 |
3 | 施工营地区 | 县 | 0.10 | 0.10 |
合 计 | 6.24 | 6.24 |
7.3.2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预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设施等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桂水水土保持[2007]22号)的有关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是指具有防治水土流失功能的一切设施的总称。包括工程设施、水土保持植物和原地形地貌。工程设施包括水库、鱼塘坝、堤堰、挡土墙、引排水沟、水平梯田、梯地、水田等;水土保持植物包括人工种植或野生的林草植被、植物群落;原地形地貌就是自然形成的地形地貌。根据上述有关解释和概念,并结合项目征占地范围与实地查勘,本项目原占地类型为有林地、园地、旱地和水塘等,则本项目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为有林地、园地、旱地和水塘等,面积共6.24hm²。
7.3.3 工程弃渣量及生产弃渣量的预测
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总挖方量11.29万m3(全部为一般挖方),总填方量11.29万m3,全部用于场地回填,无弃渣。
建设期土石方工程量产生于建筑物基础开挖、路基开挖及地下车库开挖等,经估算,项目总挖方量2.42万m3,总填方量2.42万m3,全部用于基础开挖回填及场地低洼回填,无弃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