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
为有效治理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及原有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应在遵循“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前提下,结合本工程特点,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1)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除害兴利和综合治理原则。针对工程特征和水土流失特点,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在布设水土保持措施时,应先采取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防止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并建成一套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2)分类布局,分区防治原则。在认真分析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基础上,结合野外现场调查,根据各防治分区的差异性和功能的不同,分类布局、分区设计,力求使各项措施布置、设计更加合理、可行。
(3)生态优先原则。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措施除采用工程措施以外,同时采取植物措施,并与周边的生态环境相协调。
(4)安全、经济与整体性原则。水土保持措施的布设要以防治工程水土流失为主,以保护主体工程安全、稳定为目标,全面考虑生态环境建设、防洪安全及项目区建设等,构筑成一个整体性系统工程。在主体工程设计中,将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纳入本防治方案,作为水土保持防治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方案对此只进行评价,且列入水土保持总费用。
(5)源头控制,减少治理原则。为了不加剧项目建设可能诱发的项目建设区以外的其它区域的水土流失,减少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投资,在措施布置上力求从源头上控制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
8.3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在对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防护措施进行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防治分区的划分和不同单项工程建设的特点,合理、全面、系统规划,提出各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体系。方案新增措施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发挥其速效性和控制性,同时加强林草建设及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防护,努力实现水土流失的根本治理,使本项目周边区域生态环境朝良性方向发展。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表见表8.3-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框图见图8.3-1。
表8.3-1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表
序号 |
防治分区 | 主体已有措施 | 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
1 |
主体建筑区 | 工程措施:浆砌石排水沟、沉沙池 | 临时措施: 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 |
2 |
道路及配套设施区 | 工程措施:浆砌石排水沟、沉沙池 植物措施:景观综合绿化 |
工程措施:绿化覆土 临时措施: 临时拦挡墙、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 |
3 |
施工营地区 | 临时措施: 临时拦挡、临时排水、临时沉沙池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 |
图8.3-1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