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主体建筑区
主体建筑区面积为2.49hm2,主体工程已设计了较为完善的排水、沉沙等工程措施。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是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以及加强施工管理措施。
(1)临时措施
为了进一步防止水土流失,主体建筑区基础开挖后用于回填的土方就近堆放于施工区域周边空闲地上,在回填堆土下游设置临时拦挡墙,梯形断面,上底0.6m,下底1.6m,挡墙填筑高度1.0m,长度约620m,共需填筑与拆除编织土袋682m3,场地回填时拆除临时拦挡墙立即回填。同时在本区周边、各设施的施工区周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开挖临时排水土沟,排水土沟总长约662m,断面为梯形,底宽0.3m,高0.3m、边坡比1:1,共需土方开挖119.16m3,工程后期拆除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需回填土119.16m3。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沙池7个,临时沉沙池的尺寸为2.0m×1.5m×1.5m(长×宽×深),单位工程量开挖土方3.6m3/座,需开挖土方25.2m3,施工后期拆除临时措施,需回填土方25.2m3。排水沟末端接入临时沉沙池后接入道路及配套设施区排水沟。
(3)施工管理措施
为了减少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本工程采取必要的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并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施工尽量避开雨日,不能避开的采取临时拦挡、排水及覆盖等措施;工程施工中严格控制开挖面,开挖前进行放线,按稳定边坡进行开挖;尽量分片开挖、并及时回填,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为保证建筑物安全和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区内排水设施应在场地平整施工前建好;各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对造成的施工裸地及时进行铺装硬化和绿化。
本区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汇总见表8.4-1。
表8.4-1 主体建筑区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汇总表
序 号 | 项 目 | 单 位 | 工 程 量 | 断 面 | 结 构 |
二 | 临时措施 | ||||
1 | 人工挖排水沟 | m | 662 | 梯形断面,底宽0.3m, 高0.3m,边坡比为1:1 |
土质 |
土方开挖 | m3 | 119.16 | |||
土方回填(拆除临时措施) | m3 | 119.16 | |||
2 | 人工开挖临时沉沙池 | 座 | 7 | 2.0m×1.5m×1.5m | |
土方开挖 | m3 | 25.2 | |||
土方回填(拆除临时措施) | m3 | 25.2 | |||
3 | 临时拦挡墙 | m | 620 | ||
装土麻袋挡墙填筑、拆除 | m3 | 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