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防治效果预测
水土流失的防治效果预测,主要是指对照方案采取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预测可能达到的防治效果。具体的量化指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和拦渣率等六大指标。
(1)扰动土地整治率和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工程施工结束后,除永久建(构)筑物覆盖外,各开挖面、填筑面均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了治理,由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和改善。本方案实施后,建设期扰动土地整治率达99.84%,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95.09%。具体见表10.3-1。
表10.3-1 扰动土地治理情况分析表
(2)林草植被恢复率与林草覆盖率
本水土保持方案植物措施实施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植被覆盖率得到很大的恢复和提高。建设期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9.54%,林草覆盖率达34.94%。详见表10.3-2。
表10.3-2 植物措施效益分析表
序 号 |
防治分区 | 扰动面积(hm2) | 可恢复植被面积(hm2) | 恢复植被面积(hm2)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林草覆盖率(%) |
1 | 主体建筑区 | 2.49 | -- | -- | -- | -- |
2 | 道路及配套设施区 | 3.65 | 2.09 | 2.08 | 99.52 | 56.99 |
3 | 施工营地区 | 0.10 | 0.10 | 0.10 | 100 | 100 |
合 计 | 6.24 | 2.19 | 2.18 | 99.54 | 34.94 |
(3)土壤流失控制比
本工程所在区域的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通过实施本方案所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后,随着各项措施效益的逐步发挥,工程扰动区域的土壤侵蚀模数可达到500t/(km2.a),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
(4)拦渣率
本项目区不需要设置临时堆土场,不会产生相应的水土流失。故本项目建设期拦渣率可达到100%。
(5)综合防治指标的分析
通过以上的定量分析,本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可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同时减少对水土资源的破坏,恢复植被,美化环境,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工程综合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和实现值见表10.3-3。
表10.3-3 工程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后达到的防治目标
指 标 | 扰动土地整治率(%)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拦渣率(%)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林草覆盖率(%) |
目标值 | 95 | 87 | 1 | 95 | 97 | 22 |
实现值 | 99.84 | 95.09 | 1.00 | 100 | 99.54 | 34.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