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与建立模式
一、 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发包模式与监理模式
(一)平行承发包模式与建立模式
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并分别与各方签定合同。
进行任务分解与确定合同数量、内容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 工程情况
2、 市场情况
3、 贷款协议要求
优点:
1、 有利于缩短工期
2、 有利于质量控制
3、 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
缺点:
1、 合同数量多
2、 投资控制难度大
监理模式:
1、 建设单位委托一家监理单位监理
2、 建设单位委托多家监理单位监理
(二)设计与施工总分包模式与建立模式
是指业主将全部设计与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设计单位或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包单位。
优点:
1、 有利于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
2、 有利于投资控制
3、 有利于质量控制
4、 有利于工期控制
缺点:
1、 建设周期长
2、 总包报价可能较高
监理模式:
1、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理
2、 建设单位按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分别委托监理单位
(三)项目总承包模式与建立模式
是指业主将工程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工作全部发包给一家承包公司,由其进行实质性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已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
优点:
1、 合同关系简单
2、 缩短建设周期
缺点:
1、 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
2、 业主择优选择承包方范围小
3、 质量控制难度大
监理模式:
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四)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与建立模式
是指业主将工程建设任务发包给专门从事项目组织的单位,再由它分包给若干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在实施中进行管理。
优点:
合同管理、组织协调比较有利,进度控制也有利。
缺点:
1、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确认工作成了十分关键的问题
2、项目总承包单位自身经济实力一般比较弱,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应持慎重态度。
监理模式:
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4.2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程序和原则
一、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程序
1、 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2、 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3、 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4、 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体现在:
1) 工作的时序性
2) 职责分工的严密性
3) 工作目标的确定性
5、 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6、 向业主递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7、 监理工作总结
二、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
1、 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2、 权责一致的原则
3、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4、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5、 综合效益的原则
4.3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一、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组织的步骤
(一)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二)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三)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
1、 选择组织结构形式
2、 合理确定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
3、 项目监理结构部门划分
4、 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
5、 选派监理人员
(四)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二、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1、 直线制监理组织
2、 职能制监理组织
3、 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
4、 矩阵制监理组织
4.4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
一)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5、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
(1)合理的专业结构
(2)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
6、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
(1)影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
1)工程建设强度
工程建设强度=投资/工期
2)建设工程复杂程度
3)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
4)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任务职能分工
二)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4.监理员职责
4.5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组织协调
一.监理协调工作的特点与原则
1.监理协调的工作特点
(1)建立协调工作涉及的部门与单位多
(2)监理项目具有工作协调的“磨合期”
(3)监理协调的对象以人为主体
(4)监理协调重在沟通联络
(5)监理工作协调的方式是多样的
2.监理协调的原则
(1)以委托监理合同为工作依据
(2)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3)正确把握监理权力
(4)不应替代原则
(5)制度化、程序化监理
二.监理协调的工作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2.与业主的协调
3.与承包商的协调
4.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5.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
三.监理协调的方法
1.会议协调法
2.交谈协调法
3.书面协调法
4.访问协调法
5.情况介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