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工程建筑)【连载十三】

   2014-10-29 133
核心提示:第一章 总则仲裁受理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
 第一章 总 则

仲裁受理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㈠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㈡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协议仲裁制度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或裁或审制度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一裁终局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外部监督制度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属于民间团体,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第三章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必备内容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㈠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㈡ 仲裁事项;

  ㈢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无效的仲裁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㈠ 约定的仲裁事项越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仲裁协议的;

  ㈢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的。

  (四)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仲裁协议独立于合同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异议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过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第四章 仲裁程序

申请和受理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㈠ 有仲裁协议;

  ㈡ 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㈢ 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放弃仲裁协议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对仲裁员,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

开庭和裁决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除非当事人协议不开庭;仲裁不公开进行,除非当事人协议公开的。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撤销裁决*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㈠ 没有仲裁协议的;

  ㈡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㈢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㈣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㈤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㈥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力*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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