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编制依据
2.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修订,2011年3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8);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8);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 253号)。
2.2.2 部委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5〕 第24号);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005〕第24号修订);
(3)《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000〕第12号);
(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2006〕第28号);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011〕第45号)。
2.2.3 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第5号);
(2)《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发〔1998〕 第36号);
(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 第38号);
(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发〔2004〕 第19号);
(5)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的通知》(保监〔1999〕 第29号);
(6)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保监〔2001〕 第15号);
(7)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08〕 第8号);
(8)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意见》(水保〔2009〕 第187号);
(9)《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函〔2002〕 第154号);
(10)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保〔2003〕 第89号);
(11)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纲要〉的通知》(水保〔2004〕 第332号);
(12)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 第22号);
(13)《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令〔2006〕 第2号);
(14)《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试行)>的函》(水保监〔2006〕 第16号);
(15)水利部《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7〕 第94号);
(16)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第184号);
(17)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第78号);
(18)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办价格〔2007〕第670号);
(19)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桂政发〔1998〕 第47号);
(20)《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桂政发〔2000〕 第40号);
(21)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桂价费〔2007〕第262号);
(22)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设施等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桂水水保〔2007〕 第22号);
(2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水水保〔2007〕第55号);
(24)广西壮族壮族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水水保〔2012〕39号)。
2.2.4 技术规范与标准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
(4)《防洪标准》(GB 5021-94);
(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SL 73.6-2001);
(6)《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 277-2002);
(7)《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 336-2006);
(8)《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SL342-2006);
(9)《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
(10)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及定额》(水总〔2003〕67号);
(11)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
(12)《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桂水基〔2007〕38号)。
(13)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第670号);
(1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桂建标〔2013〕3号)。
2.2.5 相关资料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书;
(2)其他有关的设计资料与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