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水土流失现状
(1)项目所在地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年8月24日发布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桂政发〔2000〕40号),高新县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侵蚀强度分级面积统计资料,项目区所在市高新县土壤侵蚀分级面积统计见表4.3-1。项目所在区域属全国土壤侵蚀类型Ⅱ级区划的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表4.3-1 高新县土壤侵蚀轻度分级面积统计表 单位:km2
注:本表数据为全国水土流失第一次普查调查数据。
由表4.3-1可知,项目区所在的流域植被良好,水土流失以轻度为主。本工程所在区域现状土壤侵蚀形式主要为水力侵蚀,水土流失类型以面蚀为主,引起侵蚀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区处于亚热带地区,雨量充沛,雨水的冲刷、击溅等都将引起水土流失的发生。
(2)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
依据主体工程设计文本,在收集本项目所在地区的土地利用现状、水土流失状况、水文资料及邻近地区类似工程的水土流失调查监测等资料的基础上,开展了外业调查工作。根据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土地利用及植被等情况,结合《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中土壤水力侵蚀的强度分级标准(项目区土壤侵蚀现状属轻度侵蚀),确定各个立地类型的土壤侵蚀模数,详见表4.3-2所示。
表4.3-2 项目区各地类原地貌土壤侵蚀情况表
序号 | 土地利用类型 | 。 | 林草覆盖度(%) | 平均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面积(hm2) | 土壤侵蚀强度 |
1 | 林地 | <10 | ≥80 | 350 | 1.61 | 微度 |
2 | 草地 | ≤5 | ≥80 | 400 | 6.41 | 微度 |
合计 | 390(加权) | 8.02 | 微度 |
根据各个项目区内各个地类土壤侵蚀模数以及各个预测单元地表面积,按照加权平均公式进行计算:
式中:MS为平均侵蚀模数;Fi为第i个工程面积;Mi为第i个工程的侵蚀模数。
经计算,拟建项目平均土壤侵蚀模数MS=390t/(km2.a),因此确定本项目扰动区域原生土壤侵蚀模数为390t/(km2.a)。项目各分区原生地貌土壤侵蚀情况表见表4.3-3所示。
表4.3-3 项目征地各分区原地貌平均土壤侵蚀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分区 | 平均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面积(hm2) | 土壤侵蚀强度 |
1 | 主体工程区 | 390 | 8.02 | 微度 |
2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400) | (0.08) | 微度 |
3 | 临时堆土场区 | (350) | (0.08) | 微度 |
合计 | 390(加权) | 8.02 | 微度 |
4.3.2 水土保持现状
经过多年的努力,市高新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进入了规范化轨道。市高新县水土保持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开始步入轨道并取得实质性进展;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工作得到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初步发展,初步建成了比较完整的监督执法体系;全县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