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主体工程占地的分析与评价
本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共占用土地8.02hm2,均为永久占地,其中主体工程区占地8.02hm2,临时堆土场占地0.30hm2,施工生产生活区0.08hm2,由于临时堆土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位于主体工程区内,其面积不重复计列。
本项目占地类型、面积及各占地类型比例详见表5.2-1。
表5.2-1 主体工程占地类型及面积表
根据上表所示,工程建设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林地等,未占用耕地。工程施工时临时堆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在主体工程区,减少扰动土地面积,有利于水土保持。
经分析,主体工程占地符合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相关规定,不存在制约性因素。
5.3 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评价
5.3.1 对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评价
本项目土石方数量主要体现在场地平整及基础工程挖填。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情况详见表3.4-1。经估算项目建设共开挖土方2.194万m3,回填土石方1.710万m3,临时堆土0.484万m3。临时堆土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内,后期用作绿化场地的土地整治覆土。
主体工程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土石方的利用,减少了弃渣量,节约了投资,减少水土流失,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5.3.2 临时堆土场的分析与评价
本项目拟设1处临时堆土场,位于本项目西侧,用于堆放临时堆土,后期临时堆土用作绿地整治覆土,充分利用本项目土石方。本项目产生临时堆土0.484万m3(折算成松方0.644万m3),临时堆土场最大堆高3m,堆土容量为0.738万m3(松方)。
临时堆土场是发生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区域,不但场地地表受扰动剧烈,且堆放的表土松散,易发生流失。本项目根据临时堆土场选址原则,将临时堆土场布设在项目区西侧,总占地面积为0.30hm2,占地类型为林地,地貌为缓坡地,该堆土场地地势较高,无洪水威胁,且远离村庄及公共设施,无崩塌、滑坡等危险。本项目堆土场施工按照“先挡后弃”原则,堆土前完成临时拦挡和截排水设施的建设,堆土过程中控制边坡坡率不小于1:2。本项目临时堆土场土地利用现状为林地,表土调运后场地归还主体工程建设。因此,临时堆土场对征占土地的扰动是暂时的,不会造成不可恢复的破坏,对临时堆土场采取的措施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综上所述,临时堆土场容量满足堆土的要求,施工期间采取临时拦挡、临时排水、临时覆盖等措施进行防止堆土流失,堆土利用完后,施工迹地归还主体工程建设。临时堆土堆放及利用符合水土保持的相关规范要求,无限制性因素存在。
5.3.3 施工生产生活区的分析与评价
本项目建设中的堆料拌和场、预制场等施工生产生活区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生产生活区安置在项目场地西侧,临时占用规划绿地和道路用地0.08hm2,地貌为平地,占地类型为草地。施工生产生活区位于项目区规划用地范围内,占地规划绿地和道路用地,施工结束后归还主体工程建设。
施工期间拟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人工开挖排水沟,铺设彩条布对砂石料进行临时覆盖,加强施工管理措施等来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生产生活区上的杂物,并归还主体工程建设,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在规划绿地和道路用地上,不影响主体工程施工工序安排,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规范要求,无限制性因素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