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水土流失预测
7.1 预测原则
结合本工程建设特点,确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原则如下:
(1)所有的预测方法、预测内容和预测结果,均是基于主体工程设计功能,同时以“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为前提进行的预测分析;
(2)扰动土地面积按实际扰动情况进行分析,水土流失面积结合扰动地表情况进行分析;
(3)弃土流失量预测根据地形情况和当地气候条件进行分析。
7.2 预测范围及单元
本项目计划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完工,工期14个月。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的范围为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扰动范围,预测单元即为主体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临时堆土场区。
经统计,项目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为8.02hm2,自然恢复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为1.58hm2,详见表7.2-1。
表7.2-1 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
单位:hm2
序号 | 预测分区 | 施工期(施工准备期) | 自然恢复期 |
1 | 主体工程区 | 8.02 | 1.58 |
2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08) | - |
3 | 临时堆土场区 | (0.30) | - |
合计 | 8.02 | 1.58 |
注: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面积为植物措施面积。
7.3 预测时段
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主要是建设期,包括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本项目施工期为2014年11月~2015年12月,施工工期为14个月。自然恢复期指各单元施工扰动结束后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条件下,松散裸露面逐步趋于稳定、植被自然恢复或在干旱、沙漠地区形成地表结皮,土壤侵蚀强度减弱并接近原背景值所需的时间。根据当地植被生长情况,自然恢复期取施工结束后1年。
预测时段根据当地雨季为3~8月,超过雨季长度不足一年的按全年计,未超过雨季长度的按占雨季长度的比例计算。根据水土流失预测分区及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安排,本项目各预测分区水土流失预测时段见表7.3-1。
表7.3-1 水土流失预测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