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监测内容、方法及监测频次
水土保持监测应坚持“全面调查与重点观测相结合、定期调查和动态观测相结合、调查观测与巡查相结合”的原则,使监测结果能核实建设过程中及完工后六项防治目标实现情况。
9.4.1 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是: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状况;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监测的重点是: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施工准备期前应对土壤侵蚀的背景值进行监测;临时堆土场使用情况及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用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含临时防护措施)实施状况,水土保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的监测。
9.4.2 监测方法
水土保持监测方法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进行,根据工程施工特征,本项目监测方法主要采用调查监测法、地面观测法及现场巡查。
一、调查监测
调查监测是指定期采取全项目区调查的方式,通过现场实地勘测,结合项目布置图、照相机、全站仪等测量工具按行政区或标段测定不同地表扰动类型的面积;对破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进行调查和核实。填表记录每个扰动类型区的基本特征(特别是堆渣和开挖面坡长、坡度、岩土类型)及水土保持措施(拦渣工程、排水工程等)实施情况。掌握新建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调查水土保持设施的保土效益、拦渣效益,扰动土地的再利用、生态效益等。
二、地面观测
采用沉沙池法,在监测点施工前先根据来水面及地形开挖排水沟渠,在排水出口低洼处依地形就地开挖临时沉沙池;条件允许时,亦可以利用低洼地形,适当建土坝,形成沉沙池。其规格则根据边坡集雨面积、沉沙效率、暴雨标准及所在地土壤侵蚀模数等参数而定。在每次降雨过后,对沉沙池内土壤总量进行量测,从而得出集雨控制范围内土壤流失总量。各沉沙池的年清淤次数视实际淤积量而定。
三、现场巡查
在实际监测中,始终坚持以地面定位观测和调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监测,突出重点,除了对选取的监测点定时监测外,还要对整个主体工程采取随机、不定期现场巡查的方法,能较为全面准确地掌握本项目各个阶段、各个扰动分区内的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
9.4.3 监测频次
表9.4-1 监测点监测详情表
监测区域 | 监测内容及监测方法 | 监测频次 |
主体工程区 | ①采用调查监测法监测地形地貌变化情况、扰动地表及植被面积、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以及工建设程进度; ②采用调查监测法监测工程挖方、调运、弃方数量; ③ 采用沉沙池法监测水土流失量,确定水土流失影响因子; ④采用调查监测法监测水土保持措施防护状况及运行效果,水土保持林草成活率、覆盖度、生长情况等。 |
监测时段: 从施工准备期2014年11月开始至设计水平年2016年12月结束。 监测频次: 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情况等至少每10天监测记录1次;扰动地表面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拦挡效果等至少每1个月监测记录1次;由于项目区降雨主要集中在3~8月,故在3~8月进行常规监测频次见上表,9月~次年2月不做定点监测仅进行巡视调查。 其它监测内容每3个月监测记录1次。遇暴雨、大风等情况及时加测1~2次。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① 采用调查监测法监测渣场地形地貌变化情况; ② 采用沉沙池法监测水土流失量; ③ 采用调查监测法监测水土保持临时措施实施情况及效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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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堆土场 |
① 采用调查监测法监测临时堆土场地形地貌变化情况、堆土高度、坡长、占地; ② 采用沉沙池法监测水土流失量; ③ 采用调查监测法监测临时措施实施情况及效益,确定拦渣率。 |
注:暴雨过程是指在某一次降雨过程中出现1小时内的雨量为≥16mm或24小时内的雨量为≥50mm的降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