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下阶段水土保持要求
根据本项目特点以及本方案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水土保持措施及其投资估算,提出以下建议,作为有关单位在以后进一步设计和具体施工中的参考。
1. 对下阶段设计的建议
(1)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将方案制定的防治措施内容和投资纳入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并单独成章。
(2)在下阶段设计中如本项目方案出现重大变更,应重新根据变更后的工程情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方案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 对施工组织及管理的建议
(1)为将水土保持落实到实处,必须将水土保持措施纳入主体工程投招标文件,一起招标。标书中要有水土保持要求,并列入招标合同。标书中还应明确承包商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和具体要求。
(2)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合理安排好场地开挖、回填、截排水沟、边坡防护、绿化等工作,尽可能做到同步进行。避免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应尽量缩短项目区地表裸露时间,开挖面不宜过长。若在雨季施工,更要特别注意材料的堆积,以及裸露地表的防护,要覆盖以避免裸露地冲刷。在施工后期要及时清理施工中残余的废料。
(3)建议业主签定承包合同时,要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严禁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扰动面积,严禁随意弃土弃渣。施工中土(砂、石、渣)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并覆盖表面,防止沿途散溢及扬尘,造成水土流失。
3. 对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的建议
落实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制度,建议业主委托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提高建设人员和项目主管审批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在项目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中把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纳入,在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中把项目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纳入合同相应条款。监理人员对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服务,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并对施工过程进行服务式的技术指导。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报告及临时措施的影像资料。
4. 对水土保持监测的建议
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制度,建议业主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制定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监测单位应按照方案中的监测要求编制监测计划并实施,在监测时间内若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业主,监测成果定期向建设单位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若达不到目标值则提出指导性意见,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应负责编制并提交监测专项报告。
5. 监督管理
地方水土保持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以保证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
6. 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建议
根据水土保持法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本项目业主应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同时需准备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施工监理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将以上报告准备好之后向审批该水土保持方案的机关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