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三级。
6.1 一级资质标准
6.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6.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150 人。
6.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 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8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机组累计 6 台;
(3)22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600 公里;
(4)22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8 座;
(5)22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100 公里。
6.2 二级资质标准
6.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6.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 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75 人。
6.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 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机组累计 4 台;
(3)11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700 公里;
(4)11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7 座;
(5)11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200 公里。
6.3 三级资质标准
6.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6.3.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6.4 承包工程范围
6.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 电站工程的施工。
6.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 千伏 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6.4.1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 千伏 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注:
1.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