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核查要点
1、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4、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
(二)、目标管理监理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订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义乌市标化工程)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项目经理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经理部制定安全目标现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成册。
3、项目经理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现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三)、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中在关安全工作监理核查要点
1、 核查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有否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 本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基槽支护与土方开挖、临时施工用电等有否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